一、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在未订立劳动合同时,若确实发生以下情况,可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了劳动关系:
首先,劳动者及其用人单位均具备参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必要条件;
其次,劳动者对单位管理行为表示服从,并依据单位要求开展具有报酬的劳动活动,且单位所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
再次,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相应的劳务服务,而此类劳务贡献正成为用人单位业务流程中的重要部分。在具体确认劳动关系时,需寻找如下证据予以证实:首先,就业单位向劳动者发放薪资的凭证,例如工资单据;其次,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
再者,单位签发给劳动者的工作证件等能直观体现劳动者隶属于该单位的证据;
另外,考勤记录及同事证词等也将成为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任职的有力证明;
最后,倘若在无劳动合同的前提下最终被证实存在实际的劳动关系,那么劳动者有权向单位索求自实际用工之日起一个月至满一年期间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雇主若蓄意未按照规定与其劳动者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从开始使用工人以来超过一个自然月但在一年内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每月向该名工人支付双倍薪资以弥补其损失;
同样地,如果雇主从开始使用工人以来已逾越了一年的时间仍未能与之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则可被视为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在此情况下,雇主应从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那一天起,每月向该名工人支付双倍薪资以补偿其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在未订立劳动合同时,若确实发生以下情况,可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了劳动关系:
首先,劳动者及其用人单位均具备参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必要条件;
其次,劳动者对单位管理行为表示服从,并依据单位要求开展具有报酬的劳动活动,且单位所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
再次,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相应的劳务服务,而此类劳务贡献正成为用人单位业务流程中的重要部分。在具体确认劳动关系时,需寻找如下证据予以证实:首先,就业单位向劳动者发放薪资的凭证,例如工资单据;其次,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
再者,单位签发给劳动者的工作证件等能直观体现劳动者隶属于该单位的证据;
另外,考勤记录及同事证词等也将成为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任职的有力证明;
最后,倘若在无劳动合同的前提下最终被证实存在实际的劳动关系,那么劳动者有权向单位索求自实际用工之日起一个月至满一年期间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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